海外流失文物该何去何从

1860年英法联军自圆明园掠走、流失海外辗转多年的鼠首和兔首铜像,明年2月在巴黎专场拍卖中现身,估计总价高达2亿元人民币。

文物,以历史和文化的积淀和其本身固有的价值一起构成了现有的价格。因为文物的特殊性和唯一性,常会出现有价无市或有市无价的局面,市无常价更是在文物市场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。文物,是历史、文化的传承者和见证者,以一种特殊的形式为载体传达了当时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方面的内容,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价值。

那曾经作为外国的战利品的中国文物精品将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,而这次文物出现的身份是却是拍卖品,即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,现在还要出高价才能要回来,不然又会沦入他人之手,这种看似的谬论就出现在中国文物局身上。圆明园那曾经饱经他人的摧残掠夺的画面又出现在国人的面前,这次的拍卖会将会刺痛中华民族曾经的伤疤,再次燃起一片爱国之心。

对于这次文物的拍卖品是否应该回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。首先,回购成本很高,超过政府以及有意购买的客户的实际支付能力;其次,该文物本身属于中国人民的财产,拍卖行无视国际惯例,违背职业道德,执意进行拍卖的做法应该得到制止惩罚;再次,面对水涨船高的文物市场,我们有多大的能力购买其他流失的国宝。面对这些理由,我们是否还应该再为流失的国宝买单?

如果我们继续通过回购的方式使流失的文物回归祖国,文物投机者就会借用我国的高涨爱国热情大幅度哄抬文物价格,我们的金钱损失也就越大;如果我们继续这样做,就会使得盗墓活动日益猖獗,把我国的珍贵文物不断走私至国外,同时也助长了国外拍卖行的嚣张气焰;如果我们继续这样做,就相当于承认他人持有我国流失文物的合法性,那么将有大量我国流失的文物在文物市场上流通买卖,把曾经是隐蔽的市场公开化。如果我们继续这样做,我们有多大的能力回购其他流失的文物?

进百年来,中华民族一直处于动乱之中,国外的侵略和国内的战争使得很多文物流失。民间有种说法:我国一流的文物精品在国外,二流的在台湾,三流的在国内。如果我们采取回购的方式获得流失的文物,估计我国巨大的外汇储备也不能回购全部文物。

对非法出境的文物,世界各国少有重金赎回的先例,普遍的做法是依据法律和道义的原则,锲而不舍地竭力追索。英法联军劫掠圆明园,使中华民族蒙受巨大的屈辱与痛苦。通过回购的方式获得流失的文物,难道不是向尚未愈合的心灵的创口上再撒一把盐吗?所以,只有无偿的追索回归,才能真正维护国家的尊严,洗雪民族的耻辱。